2024年12月31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宣布BPA禁令(EU)2024/3190,该要求进一步修订塑料规则(EU)10/2011,同时破除(EU)2018/2013。将于2025年1月20日起正式生效。此禁令的宣布意味着首次统一在欧盟及成员国地域全面禁止FCM中双酚A的使用,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提醒相关企业及时做好合规应对!
↑双酚和双酚衍生物结构图
禁令主要内容如下:
1.双酚A的禁用要求
(1)禁止在食品接触质料用黏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以及清漆和涂层的制造中使用双酚A及其盐类,并禁止将使用双酚A制造的食品接触质料及制品投放欧盟市场。
(2)禁止使用除BPA外其他双酚或双酚衍生物用于FCM的制造和销售,除非获得授权,且不得残留BPA。
(3)BPA的禁令豁免
2.修订(EU)No 10/2011
(1)在第6条“未纳入欧盟清单物质的豁免”中,新增以下内容:
作为对第5条的部门豁免,"双酚A"或"BPA"(CAS:80-05-7)和提案界说的其他有害双酚或有害双酚衍生物只能用于制造切合提案规定的塑料质料及制品(即附录II豁免要求)。
(2)删除(EU)10/2011附录I表1中,第151号物质BPA和第154号物质BPS(CAS:80-09-1)的条目。
3.过渡期的规定
(1)一次性食品接触质料及制品
一次性FCM制品可以继续销售至2026年7月20日。如果是以下几种特殊产物,可以继续销售至2028年1月20日。
a.用于生存蔬菜或水果,不包罗理事会指令2001/112/EC附件I中界说的产物(13);
b.或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第853/2004号所界说的水产物(14);
c.只在金属外外貌涂上使用双酚A制造的清漆或涂层的。
(2)重复性食品接触质料及制品
重复性FCM制品可以首次投放市场至2026年7月20日。
但如果是专业食品生产设备使用的重复使用食品接触物品,如切合本条例生效之日前适用的规则,但不切合本条例中的规则,可首次投放市场,直至2028年1月20日。
另外,以上两种情况首次投放市场的重复使用的食品接触质料及制品,最迟可在市场保留至2029年1月20日。
4.切合性声明
(1)出具切合性声明的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罗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2)制造或进口食品接触质料及制品经营者的身份、地址和联系方式,包罗当前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
(3)中间质料或终产物的名称信息;
(4)声明日期;
(5)制造食品接触质料及制品所使用的双酚或双酚衍生物清单;
(6)确认中间质料和终产物切合本规则及(EC)No 1935/2004中第3、15、17条的规定。
BPA介绍
BPA主要用作制造环氧树脂的单体或起始物质,这些树脂组成了清漆和涂料的基础,包罗应用于金属食品包装内外貌和外外貌的涂料,如罐头、罐头和罐盖,以及用于食品生产的大型罐和容器。它还用于制造某些类型的塑料食品接触质料和制品,包罗由聚碳酸酯和聚砜制成的质料和制品。由于其多种化学性质,BPA还可用于印刷油墨、粘合剂和其他组成食品接触制品一部门的质料。双酚A从接触的质料迁移到食品中,导致这些食品的消费者接触到双酚A。
NG28南宫28NG相信品牌力量检测双酚类物质测试服务
NG28南宫28NG相信品牌力量检测提醒广大企业及时了解规则要求,排查BPA及其BPA衍生物等的使用,除豁免情况外需确保产物中无双酚A迁移或残留。同时做好供应链的管控,建议采购不含BPA的质料,定期做好产物抽查送检�D瞎�28NG相信品牌力量已具备双酚A等双酚类物质的测试能力,可协助企业排查双酚类物质。